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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爱奇艺:把会员权益放在优先考量

【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于2020年08月19日,据达达搜了解到,上个月台当局发布“爱奇艺、腾讯条款”后,18日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台媒将次解读为台当局禁止相关陆资企业来台,那么爱奇艺要在台湾被禁了吗?台当局为什么要禁止看爱奇艺呢?目前在社交网络上大部分台湾用户都在担心以后看不到爱奇艺以及自己缴纳的会员费该怎么办,对此爱奇艺客服对此回应会把会员权益放在第一优先考量。

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台当局禁止爱奇艺)

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

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18日发布新闻,将在台湾地区代理或经销大陆地区的互联网视听服务(OTT-TV)纳入商业禁止项目表。预告期间为14日,9月1日预告期满后,规划于9月3日正式公告。

该部门称,北京爱奇艺科技公司于2016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其规划经营的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大陆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的项目,因此并未核准。然而,OTT-TV通过网络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的效果。

该部门称,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通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会商台当局OTT-TV服务主管部门,18日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OTT-TV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该办法9月3日正式公告后,违反者将被查处。

今年7月,台当局通讯传播事业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视听服务管理相关办法草案,纳管境内外OTT从业者。这一办法被认为是针对大陆OTT从业者,因此也被台湾舆论称为“爱奇艺、腾讯条款”。

通告还称,未来违反者将由NCC依“两岸条例”第86条第4项规定查处,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并命其限期停止或改正;到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则连续处罚。

事实上,这项新规明确剑指爱奇艺、腾讯等大陆视频平台。

7月,NCC就通过了一项“网际网络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管理境内外OTT业者,未依规定在台取得合法经营权、却提供服务者,包括提供其网络服务的电信业或将连带受罚。此举被市场认为是针对大陆OTT业者,也被称为“爱奇艺、腾讯条款”。

而在18日的预告性质公告中,台当局“经济部”直接提到了北京爱奇艺科技公司,称其曾于2016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规划经营的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大陆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的项目,因此“经济部”并未核准。而OTT-TV能够借助网络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的效果。

“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通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经‘行政院相关部会’会商后,由NCC担任OTT-TV的主管单位。”公告这样写道。

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台当局禁止爱奇艺)

爱奇艺:会把会员权益放在第一优先考量

台媒指出,相关消息传出后,台湾爱奇艺会员们相当焦虑,出现了“是否看不到爱奇艺了”、“会员费怎么办”等众多疑问。而爱奇艺客服回应相关问题时,则表示“会把会员权益放在第一优先考量”、“不会受损”。

在台湾代理爱奇艺会员服务的欧锑锑娱乐公司则回应说,因为目前仍属于草案预告阶段,尚未实施,也无法预知未来正式公布的规定是否会有变化,因此无法评论或回应。

不过,由于这项禁止事项项目表只能限制台湾本土不能有代理或经销行为,专家认为,“技术上不太可能让台湾观众完全看不到爱奇艺”。

大陆OTT TV业者可以改为直接以跨境消费方式收取会员费用、或是通过第三地代理商运作,台湾会员仍可以正常收看这些OTT TV,不过资金流和客服上的便利度会大幅降低。有意思的是,岛内一波政客频频攻击大陆视频平台,制造恐慌,但其中却有人自己都被发现在使用这些应用。

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在台落地(台当局禁止爱奇艺)

例如,民进党“立委”林楚茵4月曾声称,“中资”的爱奇艺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市场。但到了7月,她在个人社交平台上传的自拍照中,却被网友指出桌上电脑屏幕显示的正是爱奇艺页面。

对此,林楚茵澄清称并不是追剧,而是在“关切”内容。但网友发现,林楚茵点选了“连续剧”以及“韩国”,认为她根本就是在看韩剧,难道是“通过大陆影音平台关心韩国舆情”?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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