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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农机深松整地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25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18〕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甘肃省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行耕作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和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实施,坚持“行政推动、补贴引导、完善机制、农民自愿、确保效果”原则,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实行集中连片和区域性推进,构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应用长效机制。有效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远程监测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深松作业质量和行政监管效率。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面积450万亩,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补贴资金9000万元。补贴试点范围包括14个市(州)63个县(市、区),主要支持小麦、玉米、马铃薯、中药材种植大县及贫困县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在宕昌县、西和县、文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开展中药材采收作业纳入深松作业补贴试点。除宕昌县等6个试点县外,其他承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全覆盖,远程信息化监测作业面积达到实际补贴面积的90%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

三、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流转土地的补贴对象为土地流转者。

(二)补贴原则:坚持定额补贴、公开透明、严格监管、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先作业后补贴,先公示后兑付。

(三)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0元,鼓励各市(州)、县(市、区)增加投入,适度提高深松作业补贴比例,实行累加补贴。

(四)补贴兑付:各地在完成核查验收工作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账户或“一折统”,兑付给承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及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年底前全面完成当年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不得跨年度兑付,不得挤占挪用整合项目资金。

四、作业标准

我省深松整地适宜期主要以春季深松和秋季深松为主。各地要依据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一)深松作业模式

1.单一深松整地作业。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进行作业。

2.联合深松整地作业。拖拉机带动深松、旋耕、灭茬、整地、施肥等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

(二)作业质量标准

执行甘肃省地方标准DB62/T2557-2015《机械化深松作业技术规范》。有效打破犁底层,深松作业深度25㎝以上,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深、平、细、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强行政推动和部门间的协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机)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组织成立农业(农机)、财政、统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要敞开、优先补贴深松作业机具,为深松整地作业提供装备保障。建立深松作业信息档案,层层落实责任,保进度、保面积、保质量。地方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和兑付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实施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贴项目区、补贴作业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要及时发布深松作业信息,组织开展集中连片作业和跨区作业,实行整乡整村推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深松作业任务,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项目实施与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结合。指导开展深松作业的经营服务组织签订深松作业承诺书和作业合同,做到诚实守信,确保作业效果。坚持作业合同、验收结果和兑付资金“三公示”制度,确保公开公正。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各县(市、区)原则上自主择优选择确定一家远程信息化监测终端设备,在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选型推荐公告》名录之列,并按规定完成与农业部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的端口对接和数据传输,逐步建立省、市、县监测信息数据共享系统。单台深松作业机具信息化监测验收合格率不得低于85%。要坚持信息化远程监测与人工抽查相结合,按照一定比例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人工抽查,不断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开展春季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区域,应在春播前及时完成作业质量的核查验收工作。

(四)确保资金安全。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资金被整合现象,否则将取消下年项目资金安排。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及时掌握反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国家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规范使用。

(五)开展项目监测。各级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示范监测工作,科学确定示范监测点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深松作业效果对比试验研究和经济效益分析,形成多种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生产模式、机具配套方案和作业规范,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提供技术支撑。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在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农机深松作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地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好深松作业周报、月报制度。11月30日前上报2019年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试点工作总结。

本文来源(http://nync.gansu.gov.cn/apps/site/site/issue/tzgg/xztz/2019/02/14/1550136294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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