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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怎么建?资金如何保障?

2019年11月25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怎么建?资金如何保障?

这次《意见》注重系统总结以往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指导思想更加明确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更加明确科学

《意见》既强调了数量目标,提出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同时,又重视明确质量目标,《意见》提出了土壤质量、环境标准的整体要求。

三政策措施更加有力高效

《意见》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明确“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具体要求。同时,允许地方因地制宜制定不同标准。明确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将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

一、怎么建?

首先,经过这么多年努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推动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很重要同时又是覆盖面很广的工作,其难度、复杂性可想而知。所以,在部分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也高度重视。其中,正如你所讲的,过去因为是多个部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底数不清、面积重叠的问题。我们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正在进行专项清查,这项工作还正在进行之中。我们在严肃认真地摸清数量的前提下,还要把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同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解决。我们相信,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科学高效地推进,尤其是《意见》的贯彻落实,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都会比较好地解决。

二、资金如何保障?

做好资金保障,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关重要。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把农田建设作为支持重点,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有力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整合完善中央财政投入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中央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165亿元。今年10月,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16亿元。

二是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要求,筹集投入更多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水平。

三是鼓励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另一方面,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今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今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全过程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我们也注意到,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建设难度日益增大。同时,由于近年来人工和材料费用的增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不断升高,迫切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此,《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四个方面:

一是各地要通过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合理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入。

二是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省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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