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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刺死城管案:父亲称大儿子无罪 瓜农被刺死案宣判

9月23日,发生在三年前的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有了新进展。被起诉的两名瓜农的父亲王军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案件将于9月24日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

据此前报道,2018年7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二村发生一起持刀袭击城管执法人员案件,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三名嫌疑人被公安民警抓获。正观新闻记者获悉,被抓的三名嫌疑人系父子三人,之后父亲王军宏被释放,王爱文和王爱武兄弟两人被批捕。

瓜农刺死城管案:父亲称大儿子无罪

9月23日,兄弟两人的父亲王军宏在接受正观新闻记者采访时再次提起,事发前一天父子三人曾与城管发生冲突,第二天十余名城管再次与正在称西瓜的父子三人发生冲突,六七名城管对大儿子进行殴打,患有精神疾病的小儿子受到刺激持刀捅了城管。

王军宏认为,大儿子王爱文是在遭到殴打之后混乱状态下的反抗,并且没有意识到弟弟已经将人捅伤的情况。而小儿子由于患有精神疾病,见哥哥被打受到刺激做出过激行为,法院应当考虑这一情况。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王爱文和王爱武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涉案时及目前病情不完全性缓解,对该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父子三人进城卖瓜与城管发生冲突,致城管1死2伤

据此前报道,2018年7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发生一起“瓜农刺死城管”案。7月18日中午11时许,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二村发生一起持刀袭击城管执法人员案件,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据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通报,经查,2018年7月17日21时许,城关执法局雁滩中队副队长李富文带领曾乐峰等3名队员,在雁滩北路中广宜景湾小区前巡查执法时,发现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父子三人占道经营卖瓜。在执法过程中,4名执法人员遭到王军宏父子三人阻挠。执法人员拨打110报警后,城关分局雁园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依法处置,经疏导训诫后双方离开。

2018年7月18日上午11时许,该执法中队副队长李富文带领队员王翔军、丁建涛等15名队员前往北面滩二村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再次发现王军宏父子三人占道经营,在清理整治中,当执法人员扣押地秤时,三人辱骂阻挠,王爱武手持榔头殴打执法人员,在榔头被夺下后,王爱武又持刀将执法人员王翔军、丁建涛、李富文捅伤,致丁建涛肝脏、脾脏破裂、手臂肌腱断裂,李富文胃部、肝脏破裂;在受害人王翔军被捅伤倒地后,王爱文手持木板对倒地的王翔军进行殴打,随后王爱武又举起地秤连续打砸王翔军,导致王翔军死亡。

2018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军宏、王爱文、王爱武被城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5日,针对犯罪嫌疑人王爱武自述有精神病的情况,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犯罪嫌疑人王爱武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能力;8月9日,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爱文、王爱武批准逮捕,依法将王军宏释放。

  • 瓜农兄弟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王爱武与王爱文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19日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理查明,2018年7月17日晚,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及其父亲王军宏因在兰州市城关区一小区门前路边占道售卖西瓜,而被巡查到此的城管人员警告驱离,之后三人未按城管队员要求停止售卖,仍继续占道经营。当日20时许,二次巡查到此的城管队员发现后,欲收缴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期间,王爱武对杨彬彬、李富文进行了拳打,李富文等人遂报警。到场民警了解警情后,要求双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再行处理。

2018年7月18日9时许,李富文等依民警要求前往派出所,但王爱武、王爱文等并未前往。当日11时许,被害人李富文在得知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等正在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售卖西瓜后,带领被害人王翔军、丁建涛等十余名该中队城管队员到达该处,对王爱武、王爱文等使用的电子台秤进行收缴,双方发生冲突。

期间,王爱武持铁锤击打城管队员;王爱文对王翔军进行殴打,被王翔军、李富文按倒在地予以制伏。王爱武随即持刀捅刺王翔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将李富文胸部、丁建涛腹部等处先后刺伤,并对其他城管队员持刀进行追赶,王爱文起身也后对城管队员进行追打。

随后,王爱武持刀对已受伤倒地的王翔军头部等处捅刺十余刀,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翔军肩背部,王爱武又持电子台秤对王翔军背部猛砸数下。当日11时30分许,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被害人王翔军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即到场的公安人员将被告人王爱武、王爱文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翔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李富文、丁建涛所受损伤程度可评定为重伤二级;被告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涉案时及目前病情不完全性缓解,对该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被告两兄弟的父亲称大儿子无罪,请检察院撤回起诉

9月23日,被起诉的王爱文和王爱武的父亲王军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9月24日的庭前会议是案发三年多来的第一次,预计不久后案件将开庭审理。

案发当天,王军宏与两个儿子在一起。

据王军宏讲,他们是靖远县的农民,以种瓜为生。为了卖上更好的价格,会拉西瓜进城售卖。案发前一天,2018年7月17日傍晚,父子三人在城关区一小区门口卖瓜时,与李富文等城管人员发生争执,后警察到场调解后双方离开。

案发当天,王爱文说服父亲王军宏将西瓜批量卖给瓜贩,上午11点多双方交接时,李富文带领十余名城管进村,收秤的同时对王爱文进行围殴。

王军宏说,小儿子王爱武见到哥哥被殴打,就在车前取了把水果刀,拿起刀捅了王翔军及另外两名城管。王爱文也曾在反抗时用木板甩打王翔军背部。“但当时现场非常混乱,我大儿子也没有意识到他弟弟已经把人捅伤了,反抗的时候并不是有意识的要故意伤人。”

王军宏告诉正观新闻记者,鉴定意见显示“王翔军系锐器刺破肺脏致使失血性休克联合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大儿子王爱文的行为并不是致死的参与因素。而小儿子王爱武此前一直患有精神疾病,2012年曾在部队服役期间因精神失常被送往北京一家医院治疗,2015年因发病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此外,王军宏认为,李富文等城管人员滥用职权发泄私愤,在前一天的矛盾争执之后,于案发当日带领十余人直接找到他们选择性执法,并对父子三人进行围殴,在提交的视频证据中存在剪辑截取的情况。“我大儿子是无辜的,希望检察院能够撤回起诉。”

甘肃兰州,卖西瓜的兄弟俩王某武与王某文在卖西瓜时,与城管发生了肢体冲突,冲突中,俩兄弟造成了城管1死2伤的结果,事发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两人移送起诉,近日当地法院准备召开庭前会议,据此哥哥的律师称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事实上,收缴卖瓜摊贩的电子称,就意味着他们瞬间失去了继续营业的能力,因此在一些地区,这也是城管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其实,即便是收缴电子称,在发生了肢体冲突后,都不应该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去处理,这样的行为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即便是辩解正当防卫,也是比较严苛的。

首先,城管在进行执法活动,如果摊贩认为其执法方式和手段违法,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而不是以暴力的方式与之对抗,此时的对抗和殴打城管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妨碍公务行为。

据检方指控,城管队员收缴了电子称后,兄弟俩随即对城管实施殴打,在殴打过程中王某武被制服后持刀对其实施捅刺,此后王某武持刀对已经倒地的城管队员头部实施捅刺十多刀,又持木板和电子称击打对方背部,由于城管队员已经受伤倒地,此时继续实施侵害的,那么其行为就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行为了,毕竟此时受害人已经丧失了抵抗能力。

至于无罪辩护,其实从案情来看是非常难的,除非认定兄弟俩遭到了严重的暴力侵害,不得已实施的反击导致了城管执法队员死亡的,才有可能是无罪。

即便是受害人具有重大过错的,都不是无罪的,只是在最终量刑时会酌情考量。

当然,本案中,由于是小摊小贩面对着城管,我们看到的新闻大多数是城管如何打人等,极少数看到小摊小贩将城管打伤打死的,因此这样的案件更能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最终本案兄弟俩会得到怎样的处理?

无论何种原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和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都具有当罚性。读完整个新闻,笔者以为本案有几个问题,可能会是庭审焦点:

1、王爱武是本案的行凶者,王爱文并未实施导致城管执法人员一死两伤的行为,将弟兄两个均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可能无法成立。

将二人均已故意杀人罪起诉,则二人在故意杀人的问题上就应当属于“共同犯罪”。但是,根据《刑法》25条之规定,共同犯罪指的是共同故意犯罪。也就是说,二人都有杀人的故意,且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才能构成。

在报道的事实中,王爱文已被城管执法人员王翔军、李富文按倒在地予以制服后,王爱武持刀捅刺王翔军背部、腰部等处,又将李富文胸部、丁建涛腹部,导致王翔军死亡、李富文、丁建受伤。可见,王爱文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更未实施杀人行为。

2、本案死者及伤者本身存在过错。从报道事实来看,7月17日晚,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报警后,警察要求次日处理。7月18日,由于王氏兄弟未去派出所,李富文在得知王氏兄弟新的摆摊地点后,领十多人找过去,再次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发生本案。

就案发过程而言,王爱武应当对一死两伤承担法律后果,而王爱文承担责任,确实过于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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