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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穿山甲要判几年?穿山甲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本文将来介绍一下穿山甲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养殖是一个不能着急的过程,需要掌握相关技术和管理细节方法才能高枕无忧!穿山甲一直是我国保护动物,但是有些人为了个别利益,就捕捞穿山甲进行贩卖,其实这是犯法的。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穿山甲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那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提级呢?

穿山甲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具体是怎么回事?附详细原因!

一、穿山甲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具体是怎么回事?原因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大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我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提级原因有以下几点:

1.数量急剧下降

据了解,中华穿山甲曾广泛分布于我国大陆地区长江以南17个省区市。由于过度猎捕利用和栖息地破坏,其分布范围不断缩小,种群数量急剧下降,降至约6.4万只。

2.分布范围缩减

根据2003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中华穿山甲分布范围已缩减至11个省份。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继续采取系列措施,强化穿山甲保护拯救工作。

穿山甲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具体是怎么回事?附详细原因!

二、穿山甲鳞片量刑案例

走私近1.5吨穿山甲鳞片的累犯被判刑8年,处罚金10万元。

2017年4月10日凌晨,南朗边防派出所在横门水道拦截一辆无号牌快艇,破获一宗近1.5吨穿山甲鳞片、案值近200万元的跨境走私案。两名男子跳水逃跑,其中一人被抓获。经查,落网的男子冯某文还是一名走私累犯。昨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起走私案的一审判决。

2016年4月10日,南朗边防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快艇在横门水道进行走私海运。接报后,边防民警出警查缉,于次日凌晨0时30分许,在民众镇田基沙水闸附近的内河涌截停一艘有走私嫌疑的无牌快艇。船上两名船员当即跳水逃逸,其中一人被当场抓获。

民警在现场查扣了一批穿山甲鳞片,净重1495千克。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被查获的穿山甲鳞片案值1997320元。落网的男子叫冯某文,1969年出生,无业。冯某文2002年前曾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珠海市中级法院判刑11年并处120万罚金,刑满释放后的他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2016年4月初,冯某文受冼某强(另案处理)雇请,预谋驾驶摩托艇从中山前往香港水域装载货物走私入境。去年4月7日,冯某文伙同徐某林(在逃)驾驶摩托艇从中山到达香港装载货物走私入境,“到了香港大澳附近发现水警太多,进不去香港水域,我们又回来了。”

2016年4月10日下午5时许,冯某文与徐某林再次驾驶摩托艇从民众镇前往香港水域装运货物走私入境。当晚7时许,冯某文与徐某林驾船到达香港东涌避风塘码头,由冼某强等人将一批用蛇皮袋包装的穿山甲鳞片搬运上艇。冯某文与徐某林驾艇返回中山,后被边防派出所民警截获。

冯某文称,冼某强跟他是一个村的。“他让我和徐某林到香港装一些冻品或者木头之类的走私货物,并答应每次给我们1万至3万元。我负责开船,徐某林负责打电话联系。”

市中级法院认为,冯某文结伙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他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不过,冯某文受他人指使参与实施走私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近日,市中院结合案情,对冯某文一审判刑8年,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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