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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特色小店外摆摊 开展“外摆摊”经营 实施“轻微免罚”制度

【上海支持特色小店外摆摊】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摊”经营,实施“轻微免罚”制度,结合城管执法实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上海支持特色小店外摆摊 开展“外摆摊”经营 实施“轻微免罚”制度

《意见》明确,支持新消费业态发展。推进夜市经济发展,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夜市,指导夜市落实管理主题、实施商户自治。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摊位”经营,对外摆摊时间、摆摊范围等实施精细化管理。指导督促商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等工作。

《意见》表示,聚焦市容环境卫生、文明施工、房产市场管理等领域,发布免罚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推进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

同时,聚焦破坏街面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等领域多发常见、可直接判断的违法行为,制定“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明确电子证据采集规则,通过共享和自建数据库开展信息比对,精准锁定执法对象,实现证据采集智能化。实施程序泪执法文书电子送达、提高执法效率,实现执法流程标准化,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

《意见》还强调,实行罚款网上缴纳。推动“智慧城管”对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增设城管执法“网上办案系统”行政处罚线上履行服务,开通支付宝、微信、银联等罚款缴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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