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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密室逃脱磕破脸部流血不止 惨不忍睹

  “太可怜了!”福建福州,16岁的小明和同学相约去密室游玩,意外发生磕碰,结果眼睛下方皮肤被眼镜碎片划伤,致其脸部留下一道6cm左右的疤痕,然而,商家在支付了2000多元的治疗费后,拒绝支付小明拆线后的费用。#福州头条#

  协商未果后,小明的妈妈李女士向头条帮忙求助。李女士认为,首先,拆线并不等同于治疗已经结束,祛疤是属于事故的后续延伸。受医生嘱托,疤痕可能还需进行激光祛疤等手术。

  其次,游戏场所灯光昏暗,空间密闭,店家应该负责到底。对此,李女士提出两种解决途径:1、商家承担后续伤疤的相关费用;2、一次性赔偿小明的后续治疗费用8万元。

  但密室体验馆负责人也有自己的说法:

  第一,进场前,工作人员已进行安全提醒,并发放了护膝等护具,若接受不了游戏内容,中途可提前退出。

  第二,小明系在执行单人任务时,撞在墙上,小明的伤口是由自己的眼镜所致,并非门店内的物品造成。

  第三,事情发生后,自己积极联系,小明父母进行处理,主动支付了2000余元的治疗费用,并可承担1100余元的祛疤膏等药物的费用。

  那么,李女士的请求从法律层面来讲,到底孰是孰非呢?

  首先,《民法典》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思就是说,经营者安全保障不到位,需承担侵权责任。就本案而言,涉事店家虽然已经采取了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但根据现场情况来看,店里内部环境昏暗,需要手电筒辅助方可看清楚,因此,店家应当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从事发地的视频资料可以看出,小明是在直线走廊处突然左拐,致其受伤,小明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实施的行为系在民事能力的合理范围内,因而,其在行走的过程中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其磕碰的后果,小明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当然,若要打官司,法院还是还是要看证据的。就本案而言,李女士还需留存相关监控录像、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明确侵权事实,以备不时之需。

  但从涉事店家的态度来看,其态度较为积极,毕竟店家也不是有意而为之,希望两位当事人能够尽快达成协议,顺利解决问题,也希望小明能够尽快康复,生活早日步入正轨。

  有点惨!玩个密室逃脱,把脸给磕流血,还缝针,这密室逃脱真是玩得“惊心动魄”“惨不忍睹”。

  今天看新闻,福州一16岁男孩玩恐怖密室逃脱,在执行单人任务的时候,由于低着头一直跑,加上室内光线昏暗,在一个走廊突然左拐的时候,撞在了墙上,虽然墙上有防撞棉,但男孩的眼镜被磕破了,在脸上画了一道总长六厘米多的伤口。

  好在被工作人员发现了,及时送去了医院,但是看报道,医生说脸上这个伤痕很难完全祛除,估计后期还要做激光治疗,估计那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看新闻说,该商家认为是男孩的眼镜把脸划破了,而他们的安全是做的比较到位的,因此不愿意承担后续的费用。

  感觉商家这么说,有点推卸责任。虽然男孩的脸是被他的镜片划的,但是那也是因为他撞在了密室里的墙上。

  就算墙上有防护棉,那还是把眼镜撞破了,导致受伤,那也只能说这个防护棉,或者说是店家的安全措施还不到位。

  只想说,密室逃脱虽然好玩,但是也要注意安全,别光顾着追求刺激,让自己挂了彩就不划算了。当然,作为商家,更应该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这也是消费者应该得到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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