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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 男朋友分手起诉我诈骗

达达搜了解到,关于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表达爱意是常有的事情,男方为了表示自己爱女生一般都会给女生在一些特定的日子转账或者是购买一些礼物,不过如果分手了你还会想要把礼物要回来吗?相恋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张女士分手后,李先生要求张女士退还恋爱期间的转账总计4万多元,并将其告上了法庭。最终,南京秦淮法院判决张女士偿还4万多元的借款,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跟随达达搜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情侣分手可以要回给女方的钱吗,情侣分手哪些钱可以要回。

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

每一段感情的开始,都是美好且炙热的!从一而终的爱情是每一个人都向往且想要达到的,但是有的时候在爱情的道路上,总会出现岔道口,迫使两个人分道扬镳。但是,即使最后分道扬镳,也不能否认曾经相爱过,分开后也要保持相对的体面,为这场相爱写下完美的句号。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甚至会闹得人尽皆知,不惜和对方对簿公堂。近日,据荔枝新闻报道,南京一对情侣分手后,男方将女友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恋爱期间的转账,总计4万多元……

去年8月份,相恋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张女士由于多次发生激烈争执最终分道扬镳,分手后李先生要求张女士将他在恋爱期间通过微信转账总计4万多元给还回去,张女士对此置之不理,多次索要无果,李先生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时张女士道:“我们属于恋爱关系,他支持我创业开美甲店,自愿赠予我资金,如果我们是借贷关系的话,我们当时可以签合同,这些都没有。”

对于张女士所述,李先生则表示,他从未表示过是赠予,而且每笔的数额上都是2000元、8000元这样的金额,并不是表达爱意的特别数额。

到底谁说的是对的呢?法官给出的解释又是什么呢?

对此,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表示:“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提出抗辩,需要主张是其他债务或者是之前有其他借款的,需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本案中)被告抗辩是基于双方恋爱关系的赠与,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她现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她的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偿还4万多元的借款,法官表示情侣间的转账是赠予还是借贷,需要结合具体金额以及情景的综合考量。

法官称:“一般在恋爱期间,双方一种特殊的关系之间存在特殊意义的金额,比如说520元、1314元也好,或者888元、999元这种特殊意义的,表达的一种赠与,我们一般不会认定为是存在借贷关系的。”

此外,情侣之间为表达感情而给予的小金额的财物视为一般性的赠与,而像房车或者金额大的赠与,往往是以结婚为目的,可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之后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来返还。

对于法官的判决,网友们发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甚至有网友总结了一套关于恋爱期间面对转账有金额往来时,男女双方各应该怎么做,看完真的是重新刷新了三观。

男方:在转账时520、1314、9999等特殊金额可能被认为具有特殊意义,想要回来很难,所以发红包请发100、1000、2000等普通金额,可能会被认为是借款,分手后可主张返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备注中不要写“我爱你”等词汇,建议使用“这是你要的钱”。女方:如果收到特殊金额的红包可以不用太注意,一旦收到整数转账时,请记得回复“”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之类的话,锁定红包的赠与性质。

对于网友们所说,是否要这么做呢?其实爱情里讲究的是你情我愿,如果双方在相处时都留下了自己的小心机,那么未来的路还能走多久?情侣之间,除了财物给付,还有对情感的妥善处理,如果事无巨细都要想办法留痕迹、留证据,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情感的进一步升温,势必要爱情失去了原本的味道。

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

关于在谈恋爱期间用来表示对对方的爱或者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对方事业的支持而转账给对方的钱,分手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回来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首先要区分转账的性质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通常来说,在谈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诸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节或者七夕之类的,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赠与的性质来说,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

如果说转账的钱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此外,由于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也是比较频繁的,比如一个日常表达爱意的小红包,这种钱款的性质其实是很难界定,因此,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能够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否则的话,证据可能是无效的证据。

情侣分手哪些钱可以合法讨回

1、借款 证据充足 法律支持要回

如果是借款,受到法律保护,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例:对方说“可不可以借点钱给我2000”,后转账支付2000,该笔款项可以认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合理有据,法律依法予以支持。

2、贵重物品房、车、珠宝 如属于附条件赠与法律支持要回

在恋爱期间,若赠送贵重物品的,例如彩礼、珠宝、房车之类,则需要判断赠与人在赠与时是否是出于结婚的目的。若是以结婚为目的或者因婚约赠送财物,则不属于一般赠与,而是附条件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解除婚约的,那么赠与的条件就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

但若赠送的贵重物品不属于彩礼,也不是出于结婚的目的,就属于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一般法院不能主张返还,需要通过协商解决。

3、类似:520、1314特殊含义转账要回几率渺茫

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诸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节或者七夕之类的,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

4、购买的普通礼品、平时消费 不支持要回

一起的旅行、电子产品、生活用品、吃喝消费,属于自愿性质,根据用途来看,明显区别于普通借贷。

5、水电网费、生活费等共同开销 要不会

例:该交房租了,转给我5000吧

例:亲爱的,给你2000,这月的生活费

两人共同生活,关系亲密,且多有经济往来,交友期间的经济往来不能必然等同于借款,这部分费用不支持要回。

不要计较得失 互相坦诚 建议主动归还

那么,如果是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假如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能够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否则的话,证据可能是无效的证据。

最后,想说,恋爱都应该是美好的,我们不应该在分手之后还去计较得失。毕竟曾经的感情都是真的,一切的付出只为营造美好。但恋爱诈骗的除外,如果遇到恋爱诈骗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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