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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领取有哪些程序?对象认定的主要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

【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的主要标准是什么】于2020年07月28日,据达达搜了解到,虽然现在经济水平提高了,生活变好了,但还是有不少人还在领城乡低保。那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的主要标准是什么?领取有哪些程序?如何申请?

低保——摄图

一、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认定是否享受低保,其主要标准是申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月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但不同的地区,不同地区的不同年份认定的标准也会有不同,例如:

1.肇东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30元/月、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低保——摄图

2.十堰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确定,认定标准包括家庭人均收入指标和家庭财产指标。

家庭人均收入指标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一个自然年度或申请前12个月内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纯)收入、达达搜(www.dadasou.com)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各项收入总和、按人平均后低于城乡低保年标准1.5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城乡低保领取有哪些程序?

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经过审核、审批后,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并核准保障待遇,委托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发放农村低保证及保障金存折。保障对象凭证、凭折按季或按月领取保障金。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摄图

三、城乡低保如何申请?

1.申请城市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家庭成员及赡养、抚(扶)养人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申报单;

3.提交相关人员户籍和身份证材料;

4.签署诚信承诺委托书并自愿接受对其户籍、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

5.受申请人委托,居委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大厅)提交低保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城乡低保的认定标准和保障标准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具体的标准要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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