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

如何保护女生的安全 女生保护自己的小常识

达达搜了解到,关于如何保护女生的安全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关于“女童保护”这一个词一直是这个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而且在近年来出现女童性侵的事件也是频出不穷,据最新消息报道代表建议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必修,因此如何保护女生的安全也是重中之重,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达达搜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代表建议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必修

3月2日,2021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座谈会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下称“女童保护”)、凤凰网公益频道联合主办,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支持。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刘丽、方燕、朱列玉、张宝艳,全国政协委员胡卫、刘红宇,以及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研究机构专家以线上视频和线下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参会。

据主办方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将于6月1日起施行。在此背景下,本次座谈会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研讨法律修订背景下儿童性侵治理的机遇和挑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制建设。

为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与“女童保护”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儿童防性侵、被害人救助、心理疏导等领域深入合作,积极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女童保护”统计的数据显示,2020年媒体报道的33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265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发生在城市的占66.40%,发生在县城的占30.36%,发生在农村的占10.53%。孙雪梅表示,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中,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这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恰恰说明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长期关注乡村,过去一年在实地调研时发现农村地区遭遇性侵的儿童普遍存在一些困境。比如受害者在取证环节不太愿意配合,家长、学校碍于面子、声誉,不希望性侵事件被公布。因此,赵皖平强调,对受害当事人的教育一定要跟上,让他们大胆地指证犯罪分子,同时一定要把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教材中,“当然教材的遴选、设计,要经过专家的研讨”。

实际上,社会大众对防性侵教育持非常正向的支持态度。“女童保护”调查显示,超九成的人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性教育、防性侵教育,其中,69.33%的人认为非常有必要,28.12%的人认为有必要。对于是否需要将对未成年儿童的性教育、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53.40%的人认为非常有必要;42.10%的人表示有必要。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一直致力于帮助被拐儿童回家,她建议将防拐及儿童防侵害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并组织法律、教育、公益等不同领域专家根据以往不同案例制定教材,作为中小学生在校的必修课。

今年6月1日即将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巡视员宋文珍认为,在学校、幼儿园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性教育,具有划时代意义。性教育应该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性教育也应该是学生的权利,这充分体现了性教育在学校、幼儿园的地位。其次,体现了我们预防儿童性侵害的关口前移。“我们要逐步确立性教育在学校课程中的地位,编制教材、开设课程,培训师资,都需要推进开展。”

面对性侵儿童案件高发的形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认为,应该加大法律的惩处力度。“现在很多性侵儿童的犯罪分子受到的处罚力度不大,违法和犯罪成本很低,导致很多人敢对未成年人下手。”他建议,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加大对猥亵和性侵儿童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量刑一定要从严;另一方面,将儿童防性侵内容写进教材,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力度。

对于熟人作案比例居高不下的现状,胡卫指出,还要继续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只要有人发现,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熟人和知情人不报告,也要加大对熟人和知情人处罚的力度。最后还要培养一支社会(职工)队伍,对受到性侵和猥亵的儿童造成的心理创伤,要及时进行心理辅导,使他们能够很好地走上社会。”

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数据情况

1. 2020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32起,受害儿童逾840人

“女童保护”统计,2020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845人(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为1岁。2013年至2019年,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301起(其中,2013年—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

“女童保护”统计,332起案例中,受害人3人以上(包含3人,类似数据表述下同)的案例78起,占比23.49%;受害人5人以上的案例38起,占比11.45%;受害人10人以上的案例17起,占比5.12%;平均每起案例受害儿童2.55人。这一组数据与上年基本持平,从中也可见曝光出来的性侵儿童案件的恶劣性。

总体来看,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例曝光呈现较高的频率。由于案例的特殊性,以及受社会认知、风俗习惯、传播规律、搜索规则等因素影响,性侵儿童案例经大众媒体报道进入公众视野的只是极少部分,媒体每年报道案例数量的相对浮动也属正常现象。

2.遭遇性侵人数中女童占九成,小学和初中学龄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

“女童保护”统计,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从案例数量来看,332起案例中共有322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别,其中受害人为女童的308起,占比95.65%;受害人为男童的14起,占比4.35%。从受害人数量上看,845名儿童中有820人表明了性别,其中女童743人,占比90.61%;男童80人,占比9.76%,这一数据与上年数据基本持平。

受害人年龄分布上,332起案例中,表明受害儿童年龄的有243起;表述为“未成年”“幼女”“儿童”的有89起。243起案例中,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98起,占比81.48%;14~18岁(不包含18岁)的45起,占比18.52%。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受害人年龄为中小学学龄段的案例占比83.95%,其中7~12岁小学学龄段的114起,占比46.91%;13~15岁初中学龄段的90起,占比37.04%。

3.城市儿童被性侵案例曝光占比较高,城乡儿童性侵问题均需重视

“女童保护”统计,2020年媒体报道的33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265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265起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164起,占比66.40%;发生在县城的75起,占比30.36%;发生在农村的26起,占比10.53%。这与往年数据趋势基本一致。可以看出,并不是“只有农村儿童才有遭遇性侵的危险”,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

“女童保护”认为,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中,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这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也恰恰说明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更难被媒体曝光。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例来看,农村地区的性侵儿童案往往有持续时间长、受害儿童多等特点。

4.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案曝光量大幅上升

“女童保护”统计,332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312起。在312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31起,占比74.04%;陌生人作案81起,占比25.96%。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这也与近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布的数据相印证。

231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71起,占比30.74%;亲人亲属(父亲、继父、兄长、叔伯等)作案48起,占比20.78%;网友作案42起,占比18.18%;邻居朋友(含同村人)作案37起,占比16.02%;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作案33起,占比14.29%。

其中,家庭成员作案曝光量较上年(12.74%)有较大幅度上升。家庭成员作案更具隐蔽性,后续治理和相关工作难度也更大。多起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案例表明,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维权。“女童保护”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对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完善的兜底保障,从而让他们敢于维权,降低伤害;同时,也应加强防性侵教育、性教育普及力度,让儿童知道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发生了性侵害该怎么办。

5.校园、培训机构是案件高发场地,娱乐服务场所需警惕

“女童保护”统计,在332起媒体报道的案例中,表明性侵发生场所的有301起,其中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包括宿舍等)的有76起,占比25.25%;在施害人住所的有66起,占比21.93%;在小区、村庄、校园附近等户外场所的有42起,占比13.95%;在宾馆、KTV等场所发生的也是42起,占比13.95%;通过网络发生的29起,占比9.63%;在受害人住所的26起,占比8.64%;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广场、医院等场合的有20起,占比6.64%。

案发场所中校园、培训机构占比高,这一统计结果与往年相同。学校、培训中心等儿童密集活动的场所,虽然是儿童的临时监护场所,但也是性侵案高发地,所以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并对儿童加强防范教育。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宾馆、KTV等场所也是儿童性侵案高发地,一些宾馆、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值班巡查、访客登记、证件查询等执行不严,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现象突出,这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6.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近六成,施害人最大年龄86岁

“女童保护”发现,在332起案例中,有196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9.04%,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施害人一人性侵多人的有92起,占比27.71%。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施害人往往多次作案,不会自动终止,持续作案达到2~3年甚至更久。这种现象比较集中地反映在熟人作案中。这提醒我们,需要告诉孩子如遭遇性侵,应及时告诉家长或信任的其他成年人,及时报警、求助、维权等,如果沉默,可能让施害人更加肆无忌惮,持续实施侵害行为。

“女童保护”统计,332起案例中有115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10岁,最大的86岁。这种性侵犯罪年龄“两极化”的现象值得注意,除社会因素、人口构成状况以外,犯罪者的犯罪成因以及惩戒救助措施和治理手段都是需要研究的领域。

7.网络性侵形势依旧严峻,治理手段须跟上需求

本年度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网友作案42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在熟人(熟人圈)作案中占比18.18%,在案例总数中占比12.65%。利用网络性侵案件极具隐蔽性,家长一般也不容易发现,未成年人由于有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被发现的网络性侵儿童案例中,往往一起案例便有几十人受害。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设备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机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低龄化,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通过网络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的传播也越来越多。“女童保护”在实践工作中发现,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在处理网络性侵儿童相关案件的时候,执行力度和标准不一,相关法律依据还不明晰,这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以上是如何保护女生的安全的全文内容,更多的热点资讯请访问达达搜首页。

声明:内容来自百度,本文仅让热点观察内容更加丰富,不代表达达搜观点。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

猜你喜欢

大家都在看